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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海中新材料公司视频监控系统招标

发布时间:2023-11-06 09:54:29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号: HLDGY-20231101 招标单位 葫芦岛海中新材料
招标类型: 招标采购 是否组建评标委员会:
报名起始时间 2023-11-06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1-13 10:0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 2023-11-14 10: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2023-11-19 10:00:00
投标起始时间 2023-11-19 10:00:00 投标结束时间 2023-12-05 10:00:00
开标时间: 2023-12-05 10:00:00 阶段:
是否需要缴纳标书费 标书费金额(元) 100
是否需要缴纳投保金 投保金金额(元) 2000
招标详细信息

葫芦岛海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招标公示

 

根据葫芦岛海中新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厂区需求配置安装一套视频监控系统以便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监管。为规范工作流程,拟通过招标的方式在海螺新材料阳光采购平台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采购,并选定中标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视频监控系统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标标的

(一)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视频监控系统

含中控大屏、监控设备及其配套材料,需与海康威视的综合安防管理平台匹配,详见清单

1

卖方负责安装及调试

(二)交货地点:葫芦岛市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创业路沪成二期葫芦岛海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资质合法有效。

(二)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三)公司近三年内无不良及不诚信记录,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无重大诉讼案件,未被法院或金融机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满足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

(五)葫芦岛公司保留对参加投标单位货物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的权利,对于不满足质量及供货要求的,招标单位将视其为无效报名。

(六)经销企业股权结构中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只接受其中之一。

(七)投标人未被海螺集团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不守信名单。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一)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投标人上传的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文件、证件处于有效期;如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单位保留资格后审的权利)。

(三)如非法人代表登记报名需同时上传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私章)。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2023年11月13日10:00前上传至海螺新材料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且同步发送邮件至葫芦岛海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邮箱(hzxclbj@163.com)。

四、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

本次招标拟收取标书费100元,以及投标保证金2000元。标书费在资质审核结束后收到资格审查通知书后缴纳,缴纳标书费后方可领取标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日期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投标人的投标书不生效。

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公对公缴纳至葫芦岛海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任何情况下标书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则按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无息退还或扣除。

五、投标报价原则

1.投标单位所投价格应为发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一票制综合含税到厂价,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按废标处理。

、招标时间节点

(一)公示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10:002023年11月13日10:00海螺新材料阳光采购平台ygcg.material.conch.cn)及信e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www.xinecai.com)同步进行公示,海螺新材料阳光采购平台为载体实施公开招标

(二)资质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3日10:00至11月14日10:00。

(三)标书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4日10:00至2023年11月19日10:00。

(四)投标时间:2023年11月19日10:00至2023年12月5日10:00。

(五)开标时间:2023年12月5日10:00。

(六)开标地点:葫芦岛公司党员活动室。

 七、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按规定填写报价表,并在报价截止日期前上传海螺科技阳光采购平台。

2.投标单位所投价格发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含设计、制造(含备件)、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费用,一票制综合含税到厂价,开具有效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需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4.中标价格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固定不变,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涨价格。

5.为避免海螺新材料阳光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报价无法正常开评标,投标单位需提供与海螺新材料阳光采购平台投标内容一致并加盖公章的投标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葫芦岛公司邮箱hzxclbj@163.com内,作为评标依据。

葫芦岛公司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葫芦岛海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号: 21050174120800001139

、招标人信息

公司名称:葫芦岛海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葫芦岛市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创业路沪成二期

人:江青璐 19155526722,张恺伟 17853957507

   箱:hzxclbj@163.com

 

 

        招标人:葫芦岛海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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